[担保]我爱我家(000560):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博主:旭日财富者旭日财富者 2026-05-22 4395
原标题:我爱我家: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6-025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及审批情况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6年4月19日和2026年5月20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暨2025年度董事会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不超过37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不超过30.3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不超过6.70亿元。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我爱我家”)提供的担保额度为230,0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昆明百货大楼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百大商业”)提供的担保额度为23,000万元。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根据各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按步骤实施其所需的融资担保额度,并在符合规定的被担保方之间进行调剂分配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1日和2026年5月2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2026-014号)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2026-023号)。

北京我爱我家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贸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北京国贸支行”)于2026年1月8日签订了《最高额融资合同》,额度有效期为三年,北京我爱我家在自2026年1月7日起至2029年1月7日止的最高融资额度有效期限内,可向华夏银行北京国贸支行申请使用最高融资额度人民币35,000万元。公司在上述约定的最高债权额限度内为上述债务提供保证担保并于同日与华夏银行北京国贸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全资子公司昆明新西南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西南商贸”)和全资子公司昆明百货大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百大控股”)分别于2026年2月4日与华夏银行北京国贸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和《最高额质押合同》,在上述最高债权额限度内为上述主债权向华夏银行北京国贸支行提供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0日、2月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2026-001号、2026-003号《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本公司及子公司为北京我爱我家向华夏银行北京国贸支行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
北京我爱我家(以下又称“债务人”)、华夏银行北京国贸支行(以下又称“债权人”)、公司(以下又称“保证人”)、新西南商贸(以下又称“抵押人”)、昆百大控股(以下又称“出质人”)于2026年5月21日签订了《补充协议》,对前述《最高额融资合同》及各原担保合同进行相应变更与补充,其中,经各方一致同意,将《最高额融资合同》约定的最高融资额度由人民币35,000万元整变更为人民币45,000万元整。各方确认,各原担保合同为《最高额融资合同》项下债权提供担保。鉴于《最高额融资合同》项下的最高融资额度根据《补充协议》进行了扩额,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均知悉并同意对担保条款进行变更。

(二)本公司为昆百大商业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提供保证担保和抵押担保的进展情况
昆百大商业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昆明分行”)于2026年5月21日签订了《综合授信合同》(以下又称“主合同”),自2026年5月25日起至2027年5月25日(皆含本日)的授信期限内,昆百大商业可向民生银行昆明分行申请使用7,000万元整的授信额度。为确保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本公司为昆百大商业在上述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部分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和最高额抵押担保,并于同日与民生银行昆明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和《最高额抵押合同》。

上述担保进展发生后,公司对北京我爱我家、昆百大商业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注:1.本次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华夏银行北京国贸支行签订《补充协议》,各方确认并同意将《最高额融资合同》约定的最高融资额度由人民币35,000万元整变更为人民币45,000万元整,本次担保进展实际新增担保金额为10,000万元。

2.本次向华夏银行北京国贸支行提供担保的担保方新西南商贸、昆百大控股及被担保方北京我爱我家均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前述担保方与被担保方之间不存在股权控制关系。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7001735358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1,210.758万元
4.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安定镇工业东区南二路168号
5.法定代表人:谢勇
6.成立日期:1998年11月13日
7.营业期限:1998年11月13日至长期
8.经营范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经济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家居装饰;销售建筑材料、百货、家用电器、家具;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经营电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我爱我家云数据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10.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北京我爱我家总资产为686,618.72万元,总负债为381,327.14万元,净资产为305,291.58万元。2025年1~12月营业收入为284,528.61万元,利润总额为12,335.16万元,净利润为5,001.24万元。

截至2026年3月31日,北京我爱我家总资产为684,843.36万元,总负债为376,764.69万元,净资产为308,078.67万元。2026年1~3月营业收入为64,566.61万元,利润总额为3,649.45万元,净利润为2,787.09万元。

11.其他说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我爱我家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涉及对外担保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无重大或有事项。

(二)昆明百货大楼商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734296867L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35,835.75万人民币
4.公司住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东风西路1号
5.法定代表人:段蟒
6.成立日期:2001年12月30日
7.营业期限:2011年12月30日至长期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贸易代理;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停车场服务;化妆品零售;日用杂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珠宝首饰制造;珠宝首饰零售;珠宝首饰批发;物业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游乐园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昆明百货大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10.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昆百大商业总资产为71,606.87万元,总负债为28,258.35万元,净资产为43,348.52万元。2025年1~12月营业收入为25,922.93万元,利润总额为348.87万元,净利润为261.12万元。

截至2026年3月31日,昆百大商业总资产为78,641.09万元,总负债为34,998.44万元,净资产为43,642.65万元。2026年1~3月营业收入为8,084.02万元,利润总额为432.67万元,净利润为294.14万元。

11.其他说明:昆百大商业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涉及对外担保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无重大或有事项。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公司、北京我爱我家、新西南商贸、昆百大控股与华夏银行北京国贸支行签订的《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1.扩额确认:各方一致同意,将《最高额融资合同》约定的最高融资额度由人民币35,000万元整变更为人民币45,000万元整;将额度有效期由2026年1月7日至2029年1月7日变更为2026年1月7日至2030年1月7日。《最高额抵押合同》项下所申请抵押登记的最高债权额、担保数额为《最高额抵押合同》最高额抵押担保范围所对应的最高债权数额。

2.担保变更:各方确认,各原担保合同为《最高额融资合同》项下的债权提供担保。鉴于《最高额融资合同》项下的最高融资额度根据《补充协议》(以下又称“本协议”)进行了扩额。各担保方均知悉并同意:(1)本公司、新西南商贸、昆百大控股均同意,本协议项下扩额后产生的、以及基于《最高额融资合同》及其项下具体业务合同所形成的全部债权,均属于各原担保合同约定的被担保主债权范围。(2)各原担保合同项下约定的“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相关条款,系指主债权本金的最高限额。本公司、新西南商贸、昆百大控股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就华夏银行北京国贸支行根据《最高额融资合同》在人民币45,000万元整的最高融资额度内向北京我爱我家发放的贷款,本公司、新西南商贸、昆百大控股均自愿按照各原担保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方式、期间等条款,继续承担全部担保责任。(3)本公司、新西南商贸、昆百大控股均同意,前述《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最高额质押合同》约定的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由2026年1月7日至2029年1月7日变更为2026年1月7日至2030年1月7日,同步变更最高额抵押登记债权期间自2026年1月7日至2030年1月7日止。

3.合同效力:本协议是对《最高额融资合同》及各原担保合同的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与《最高额融资合同》及各原担保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尽事宜,继续适用《最高额融资合同》及各原担保合同的约定。本公司、新西南商贸、昆百大控股均确认,其签署本补充协议已获得其内部必要的授权与批准,本协议的签署及履行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其公司章程的规定,亦不违反其已签署的任何其他协议。

4.其他: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公司(以下又称“保证人”或“抵押人”)与民生银行昆明分行(以下又称“债权人”)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和《最高额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1.最高债权额:《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保证人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最高债权本金额人民币7,000万元整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最高额抵押合同》项下抵押人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最高债权额人民币10,500万元整,其中最高债权本金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整。

2.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2026年05月25日至2027年05月25日(皆含本日)。

3.保证方式:《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人的保证方式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保证人/抵押担保的(保证)范围为:《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的(被担保之)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5.保证期间: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6.抵押财产:新纪元广场停车楼7-9层(新纪元广场停车场),东风西路99号新纪元广场地下附1-地上附5层(商场)的部分不动产。

7.违约责任:《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生效后,双方均应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8.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由保证人/抵押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签章且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由债权人/抵押权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签章且加盖公章或授信业务专用章后生效。

合同生效后,除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是本公司为支持北京我爱我家、昆百大商业筹措资金开展业务而提供的担保,有利于支持和促进其业务可持续发展。被担保公司北京我爱我家、昆百大商业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其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经对其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等方面综合分析,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且提供担保所取得的融资全部用于经营,公司能够通过对其实施有效管理,控制相关风险,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均已取得股东会批准。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及授权,上述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25,811.5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34%,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本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18,809.3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59%。上述担保均已按相关规定履行了董事会及股东会审批程序。

七、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暨2025年度董事会决议;
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公司、北京我爱我家、新西南商贸、昆百大控股与华夏银行北京国贸支行签订的《补充协议》;
4.公司与华夏银行北京国贸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5.新西南商贸与华夏银行北京国贸支行签订的《最高额抵押合同》;6.昆百大控股与华夏银行北京国贸支行签订的《最高额质押合同》;7.北京我爱我家与华夏银行北京国贸支行签订的《最高额融资合同》;8.公司与民生银行昆明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9.公司与民生银行昆明分行签订的《最高额抵押合同》;
10.昆百大商业与民生银行昆明分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5月22日